2020年5月,新区共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463户、6968人,城市低保对象2601户、3115人,占非农业人口总数的0.58%;农村低保对象2862户、3853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1.60%。
本月发放城乡保障金432.1889万元,其中,城市保障金220.5868万元,月人均救助额708.14元;农村保障金211.6021万元,月人均救助额549.19元。
截至2020年5月份,新区累计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174.2181万元,其中,城市保障金1103.8259万元,农村保障金1070.3922万元。城市累计人均救助额700.8
一、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情况
(一)城市:城市低保对象人数较上月有所减少,当月新增低保对象31人,退出低保对象55人,净减少24人。
(二)农村:农村:农村低保对象人数较2月有所减少,当月新增低保对象23人,退出低保对象92人,净减少69人。
2020年5月新区城乡低保对象人数较2020年4月共减少93人,减幅1.32%。
二、保障人数构成情况
(一)城市保障对象按人员年龄划分:老年人1142人,占保障总人数的36.66%;成年人1740人,占保障总人数的 55.86%(其中,在职人员12人,占保障总人数的0.39%、灵活就业人员199人,占保障总人数的6.38%、登记失业人475人,占保障总人数的15.25%、无就业条件人员1054人,占保障总人数的33.84%);未成年人233人,占保障总人数的7.48%。
(二)农村保障对象按人员年龄划分:老年人1542人,占保障总人数的40.02%;成年人2057人,占保障总人数的53.39%;大中专、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和学前儿童为254人,占保障总人数的6.59%(其中,大中专校学生,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学生221人,占保障总人数5.73%,学前儿童33人,占保障总人数的0.86%)。
三、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额情况
5月份,新区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额为708.14元,较上月人均救助水平(702.87元),增加5.27元/月•人。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水平为549.19元,较3月人均救助水平(544.50元),增加了4.69元/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