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及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0-05-21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及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听证人
  余跃钧 男 金普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张  波 女 金普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副处级领导干部
  王玉洪 男 金普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正科级领导干部
  二、听证会参加人
  (一)消费者参加人
  1、陈善兴 男 光中街道胜利西社区北山路
  2、王伟杰 女 先进街道民馨小区
  3、魏  玮 女 拥政街道憬园小区
  4、王翠娟 女 海青街道港西社区
  5、张雪梅 女 董家沟街道福泉社区
  6、王  聪 女 大孤山街道鹏城社区
  7、徐向红 女 马桥子街道港城佳园
  8、侯  爽 女 开发区湾里西25号
  9、张桂芝 女 友谊街道宁海小区
  10、张福林 男 站前街道联胜街
  (二)其他政府机关参加人
  1、韩祖明 男 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岑小鹏 男 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经营单位参加人
  张学凤 女 大连德泰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刘铁民 男 大连金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乔灵芝 女 大连中石油昆仑天诚燃气有限公司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5月22日上午9:00点,会期半天。
  地点:大连金普新区马桥子街道办事处七楼会议室
  其他要求:与会前,各位听证参加人需出示个人身份证件,由会务人员登记后方可参会。
  四、听证会内容
  (一)拟定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方案
为了科学合理的制定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准确客观反映燃气公司实际成本情况。我们委托辽宁省成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大连德泰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大连金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和大连中石油昆仑天诚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2018年的供气成本情况进行了监审(对部分成本进行了补充审核),监审结果(不含税):单位天然气成本为2.67元/立方米。
  综合考虑成本监审情况、城市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调整情况、2019年增值税税率下调1%及税金附加等诸因素,拟将居民管道天然气基础销售价格从现行的3.5元/立方米,下调至3.2元/立方米(含税),下调幅度为8.57%。调整后各分档气价如下:第一档为3.2元/立方米;第二档为:第二档为3.84元/立方米;第三档为4.8元/立方米;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部队、福利院、养老院等),气价按第一、第二档平均气价水平执行,每立方米3.52元/立方米。
  各阶梯气量暂不做调整。
  (二)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内容
  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与城市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不包括市场采购的高价气、竞拍气价格)进行联动。原则上联动调整周期不少于1年。国家另有规定除外。
  在联动调整周期内,上游城市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10%时,销售价格根据上游城市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变动情况进行同向联动。
  上游城市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变动幅度小于10%时,销售价格不作调整,变动部分纳入下一周期累计计算。
  民用天然气联动价格计算方法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额=(调整期上游城市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基期上游城市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1-供销差率)
    其中:供销差率按上一年度实际供销差率计算,最高不得超过5%。

责编: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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