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金普新区长安网 > 学习园地

新疆推进公证收入分配管理机制改革 实现收入分配机制动态调整

信息时间::2022-04-06

字体:[小]

本报乌鲁木齐3月29日电记者潘从武通讯员刘柱记者 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获悉,为充分发挥公证收入分配管理机制在激发行业活力、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吸引和留住更多人才投入到公证事业中,新疆司法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证机构收入分配管理机制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调动广大公证从业人员积极性,提升公证工作服务人民群众能力和水平。
    《通知》强调,在政策法规允许情况下,提高公证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尽可能提高公证人员待遇水平。通过绩效工资等方式全方位培养、引进、使用公证人才,加大公证人才队伍培养力度,留住现有公证员并吸引高素质法律人才加入队伍,进一步提升公证行业吸引力,切实增强公证人员的职业荣誉感、获得感。
    《通知》要求,公证机构要建立收入分配机制动态调整制度,确保收入分配科学合理。新疆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做到“一处一策”,全面搞活公证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公证机构在制定内部收入分配方案时,坚持灵活自主多样的分配方法,考量不同的岗位职责和日常表现、工作业绩差别、实际贡献大小,体现多劳多得原则,切实调动起公证人员工作积极性。

责编:政法委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