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和末梢水水质安全状况信息公开的通知》(辽卫办发[2018]10号)、《2018年大连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和末梢水水质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大卫疾控发[2018]3号)和《2018年第一季度金普新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工作方案》(大金普社发[2018]8号)有关要求和安排,我局委托金普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全区范围内选定了12个末梢水监测点进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2018年第一季度共采集监测末梢(用户水龙头)水12份,通过对水质常规指标(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感官性状、一般化学指标、消毒剂指标等)的检测,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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