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9号)的要求,经养殖企业(个人)申请,我局工作人员现场勘查、确认标界,水域使用情况属实,符合办证条件。拟同意对以下企业(个人)发放《水域滩涂养殖证》,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丛敏园等11个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公示名单见附件。
若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申请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大连金州新区海洋与渔业局书面提出。
联系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斯大林路366号
联系单位:大连金州新区海洋与渔业局 渔业处
邮政编码:116100
联系电话:0411-87695127
2015年3月24日金州新区申请《水域滩涂养殖证》对象公示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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