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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州新区渤海海上执法基地工程海洋环评公示

信息时间::201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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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大连金州新区渤海海上执法基地工程”相关信息予以公布,请广大公众踊跃参加,多提出该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与建议,以便完善本工程的开发建设,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大连金州新区渤海海上执法基地工程

项目位置:本项目选址位于金州新区大魏家街道王家村海域。

建设内容:金州新区渤海执法管理辖区内没有完善的海上执法建设基地及配套硬件设施,海上执法船舶常年靠泊于渤海湾内的小型渔港,维护和维修无序、简陋,不利于执法船舶的安全和管理,现有情况严重制约了海洋执法监察工作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随着国家、省、市海洋执法需求的提升,还将配备大吨位的执法船舶,故更加需要固定的靠泊、维修和补给等基础及配套设施。本项目新建码头岸线213m,共9个泊位。新建斜坡护岸125.2m。码头后方陆域新建400m2渔政执法办公楼一座,艇库两座,建筑面积620m2,宿舍楼一座,建筑面320m2,仓库、门卫和厕所各一个,建筑面积均为30m2。新建停车场兼流动机械停放场地2070m2。

本项目总计申请海域面积为1.4555公顷,其中非透水构筑物用海0.2318公顷,填海造地面积为0.8189公顷,港池用海面积0.4048公顷。

工程投资金额约为3843.48万元,总施工期约为12个月。

环境影响因素: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为:改变了工程海域的自然属性,形成新的陆域,占用海洋空间资源,工程原有的底栖生物生态环境消失,施工过程中一定范围内的海水悬浮物浓度将增加,随着施工结束,水质将逐渐恢复。同时施工过程中将产生生活污水、施工船舶含油污水,施工扬尘、汽车运输尾气,施工机械噪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营运期主要影响因素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船舶含油污水。上述污染因素均集中收集处理,不排海,不会对海洋环境造成影响。

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工可研报告―――研究国家和辽宁省、大连市有关法律文件、与建设项目有关文件――海洋环境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海洋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公众参与――评价结论。

主要工作内容:调查、监测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并分析评价,对本项目建设带来的各种影响作定性或定量的预测分析,提出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事项: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和谐发展、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采取的减缓措施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主要方式:问卷调查、网上公示等形式

公众可通过如下形式,向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1)单位名称:大连金州新区渔政管理所

2)通讯地址:大连市金州区斯大林路384号

3)联系人:李绍英 电话:87698835 传真:87670686

(2)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机构名称: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研究所;

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联系人:肖玉仲;联系电话:0411-84782509;传真:0411-84782536;

邮箱:yzxiao@nmemc.org.cn。
 大连金州新区渤海海上执法基地工程公众参与调查表.doc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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