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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新区残疾人集中托养中心入住须知

信息时间::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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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绅医中医院”位于开发区兴城路8号,被大连市残联审批通过为金州新区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命名为“金州新区阳光家园肢体智力残疾人托养中心。”现组织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入住,具体事宜如下:
一、 残疾人集中托养对象
根据《大连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办法》的规定,残疾人集中托养对象要求为:
1、具有大连市户籍
2、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3、18-60周岁的未就业
4、低保户
5、一、二级精神、智力、肢体(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人员不包括在内)。
目前,新区集中托养中心主要针对智力和肢体残疾,精神残疾人暂时无法集中托养。如果有精神症状只办理智力残疾证的人员不要组织入住。
二、申请程序及要件
凡符合条件且本人及监护人要求入住托养中心的残疾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低保证、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大连市残疾人集中托养申请表》,由街道上报所有材料复印件一式4份至区残联审核,残疾人须经市残联审核通过后方可入住托养中心。
三、签订协议
集中托养机构应与被托养人及其监护人签订《大连市残疾人集中托养入住协议书》,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被托养人的饮食起居等日常生活所需,并根据情况,提供必要的康复和医疗服务。双方须履行协议内容。
四、交纳备用金
集中托养人员(监护人)须一次性交纳备用金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托养中心可根据残疾人需要,善意使用备用金,若备用金不足,通知监护人补足。(备用金使用见协议书第二大项第一条)。
五、低保金纳入
享受集中托养服务的残疾人须持有所在街道出具的低保金额证明后,将低保金银行卡(存折)交予托养中心管理使用。享受家庭低保的残疾人将银行卡(存折)交予托养中心,由托养中心取出残疾人个人低保金后,其余部分返还给残疾人或监护人。
六、体检
申请人入住当日,由法定监护人陪同,在绅医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当日需空腹。
七、携带物品
入住集中托养中心需携带洗漱用品、衣物、拖鞋、水杯等个人用品。
八、入住要求
入住托养中心的残疾人要服从托养中心的统一管理,遵守托养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九、集中托养中心(绅医中医院)路线
1.公交路线:大连到开发区乘公交车至安盛购物广场下车后转乘3或6路公交车(去往西山方向)到大连绅医中医医院站下即到。金州到开发区乘公交车至安盛购物广场下车后转乘3或6路公交车 (去往西山方向)到大连绅医中医医院站下即到。
2.轻轨路线:大连到开发区乘轻轨至金马路站下车过天桥东行50米至锦州街右行(南行)100米至兴城路后左行(东行)50米即到。金州到开发区乘轻轨至金马路站下车过天桥东行50米至锦州街右行(南行)100米至兴城路后左行(东行)50米即到。
3.开车路线:大连到开发区沿金马路直行到赤峰街右行(南行)300米到兴城路后右行(西行)200米即到。金州到开发区沿金马路直行到赤峰街南行300米到兴城路后右行(西行)200米即到。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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