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各有关企业:
经与市外经贸局沟通,商务局研究决定,对各企业申报2015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予以支持,现对原2015年底前新注册并无进出口额的企业不予初审的规定进行调整。望辖区内企业务必在2016年5月6日之前在网上申报,并请各企业要对其申报的具体业务事项真实性负责,市外经贸局将在申报后企业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计,如有虚报,将进行严肃查处。
联系电话:87615838 87927136
联系人 :古其林 朱威尔
金普新区商务局对外经济贸易处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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