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 > 通知公告

大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时间::2017-02-07

字体:[小]

 

2017年第7号)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

建设用地
编号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
(
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竞买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住宅中小户型比例
出让年限
用地使用性质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大金(2017-1
金普新区小窑湾片区4单元F0801-1宗地
17905
商务金融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务用地-其他商务用地)
17905
1.0
2168
——
4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除外)。
三、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须自行到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大连注册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迎春街4-8号解放广场原人才市场对面)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联系电话:0411-39742656)后,到大连华盛天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1507室)办理数字认证证书网上备案手续(联系电话:0411-83766311)。
四、数字认证证书办结后,申请人可于20172139时至20173115时,到金州新区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地址:金普新区管委会9号办公区)办理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guotu.dl.gov.cn)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取得《挂牌出让文件》;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须符合《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文件规定,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五、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须于20173117时前到金州新区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提交有关书面备案材料,接受竞买资格审查。申请人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取得竞买人资格后,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172209时至20173314时,截止挂牌交易的地点为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交易厅(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七、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等规定,及时办理土地登记等相关手续。
  联系人:刘洪波    吴峰     联系电话:0411-87640483   87531136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2017126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