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责任单位、街道(园区):
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公布省级负责编制“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河流名录的通知》和《大连市河(库)长制工作方案》(大委办发〔2017〕32号)、《金普新区实施河(库)长制工作方案》(大金普工委办发〔2017〕3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区级负责编制“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一库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以下简称“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的河流、水库为区级河(库)长所负责的河流、水库。
经查阅现有资料,初步拟定区级负责组织编制“一河一策”河流名录表(详见附表1)和“一库一策”水库名录表(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附件:1.金普新区负责组织编制“一河一策”河流名录表
2.金普新区负责组织编制“一库一策”水库名录表
大连金普新区河库长制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