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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办事指南

信息时间::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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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主体: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申办条件: 配发《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原件/复印件)

数量

获取方式

材料格式

备注

1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

原件/复印件

1

自备

A4

 

2

道路运输证

原件/复印件

1

A4

 

3

行车执照

原件/复印件

1

A4

 

4

驾驶证

原件/复印件

1

A4

 

5

从业资格证

原件/复印件

1

A4

 

6

自卸车需要苫盖装置图片

原件/复印件

1

A4

 

7

技术档案

原件/复印件

1

A4

 

8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原件/复印件

1

A4

 

9

总质量12吨以上需GPS使用证明

原件/复印件

1

 

A4

 

10

《大连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年度审验表》

 

1

窗口领取

 

 

11

《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教育》

 

1

窗口领取

 

 

办理机构:大连金普新区道路运输管理所货运科101

办理地址: 大连开发区倚园里23

办理电话: 04118761114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5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程序: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不予受理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情况。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决定责任:做出申请人是否通过审查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修改的或未通过审查的,现场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办理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配发《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和违章记录等。

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中或者IC卡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责编: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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