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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利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信息时间::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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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0002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
(㎡)
1
201911002737
裴广增
白 娟
房屋所有权
大连普湾新区石河街道丽泽小区22号1单元4层1号
98.86
公告单位:大连普湾经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 8 月 28 日
责编:大连普湾经济区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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