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煜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受普湾新区渤海大道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现已完成《大连市渤海大道一期工程(普湾新区跨海大桥)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有关规定,对本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1)报告书查阅方式及途径
报告书送审稿全文电子版见附件一。
纸质报告书存放于:普湾新区渤海大道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查阅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普湾广场1号;
联系人:彭铁;联系电话: 15841112632;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参与的主要调查对象为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如下形式,提出对拟建工程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和建议。
(1)采取打电话的形式
联系人:彭铁;联系电话: 15841112632;。
(2)采取发电子邮件的形式
电子邮件信箱:1102773553@qq.com。
(3)采取信函的方式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普湾广场1号;收件人:彭铁。
(4)公众意见调查表
公众意见调查表参见附件二。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日期为2021年7月5日-7月16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附件: 附件1《大连市渤海大道一期工程(普湾新区跨海大桥)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pdf
责编: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