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途径:1.旅游投诉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2.上级行政部门投诉;3.现场投诉等。
二、为确保工作顺畅、业务延续、平稳过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和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目前依据现行有效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文化市场举报办理规范》《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举报投诉。
三、您可以针对旅游市场下列纠纷事项发起投诉:
1.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
2.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
4.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此外,发起旅游投诉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如果您提交的旅游投诉属于下列情形,本单位不予接收:
1.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2.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3.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或者管辖范围的;
4.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
5.不属于本须知中第四条所列事项的其他经济纠纷。
五、举报投诉事项一事一投诉,请不要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举报投诉,也不要在一个举报投诉表单中反映不同主体的涉嫌违法违规或侵权行为。
责编: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