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连金普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金普新区高标准农田管护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大金普农发〔2025〕77号要求,经遴选评审,拟确定以下保险机构为大连金普新区高标准农田保险试点实施主体。分别是:
1.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大连金普新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反映。
联系人:杨爽 联系电话:0411-87871820
大连金普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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