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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养殖用海的告知书

信息时间::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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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养殖户:

为维护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障广大养殖户的合法权益,我局将深入开展养殖用海清理整治,现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凡用海必合规

养殖用海必须严格符合《大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大连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5年)》《大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 年修订版)》的管控要求。不符合上述管控要求的养殖用海,将全部进行清理。请各养殖户务必重视规划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养殖活动。
    二、凡用海必办证

养殖用海主体必须依法依规取得有效的不动产权证(海域使用权证)和水域滩涂养殖证,且不得存在 "小证大养" 等超出批准范围的用海行为。未取得合法有效证件的养殖用海,将全部清理。请尚未办证或存在超范围用海情况的养殖户,及时依法依规申请办理相关证件,规范用海行为。
    三、凡用海必有偿

养殖用海必须依法依规缴纳海域使用金。对未缴纳海域使用金的养殖用海,相关部门将进行全面补缴、追缴。请各养殖户积极配合,按时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履行应尽义务。

请广大养殖户积极配合养殖用海规范工作,增强法律意识和合规经营意识,于2025年6月15日前依法依规申请海域使用权,通过合法途径从事养殖活动。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良好的用海秩序,促进海洋养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大连金普新区海洋发展局

2025年5月26日    

 

责编:海洋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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