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大连市东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涉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2024〕4415号现已调查完毕,现依法对你单位下达大金普人社理告〔2024〕4415号《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拟对你单位作出补缴劳动者周元2022年3月至2023年12月社会保险费共计32457.19元(此金额为本金,滞纳金和利息自欠缴之日起开始计算,截止到在社保征收机构进行补缴时为准)的行政处理决定。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因你单位无人接收文书,特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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