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州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大金管发〔2011〕52 号)有关规定,经街道(社区)受理、部门联审等程序,现对 110 户拟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家庭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5年8月1日至15日。
二、公示方式
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
三、异议受理
凡对公示家庭的申报情况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5 年8月15日17:00 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部)反映,并提供具体线索及有效证明材料。反映情况经查证属实且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将按规定取消该家庭保障资格。
受理地址:金普新区金马路199-10号533室
联系人:王玮
联系电话:0411-39204317
四、其他事项
1.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进行摇号配租。
2. 本次公示未尽事宜,按照《金州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示。
附件:2024 年度金普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入围家庭名单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2025 年7月31日
责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