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大连金山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涉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RS2025-7号现已调查完毕,我局现依法对你单位下达大金普人社监令字〔2025〕3-523号《限期整改指令书》。限你单位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1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按要求为劳动者孙继国补缴2010年3月至2023年2月社会保险费。如你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因你单位无人接收文书,特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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