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晓梅:
为调查你在大孤山街道红星海B区243-4号1-2层新建设建筑物合法性情况,请你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 7 日内携带身份证号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其他相关手续材料到大孤山街道办事处208室接受调查。
因无法以直接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现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公告送达辽(02)(06)综执调通字【2025】第(02009)号《辽宁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调查通知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李钢、于明清 电话:0411-87504270
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 8 月 29 日
责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