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晓梅:
经查,你(单位)于2024年10月在大孤山街道红星海B区243-4号1-2层实施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十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的规定于2025年7月17日作出辽(02)(06)综执限改字[2025]第(02007)号《辽宁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整改并接受复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力。
因无法以直接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现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公告送达辽(02)(06)综执限改字[2025]第(02007)号《辽宁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李钢 于明清
电话:0411-87504270
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 8 月 29 日
责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