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相关道路货运经营者:
1.现将金普新区1305户存在“许可超过180日未经营”“许可证超期”等问题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信息(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请相关道路经营者在公示期内到大连金普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马桥子街道金马路197号)办理注销许可证等相关业务。公示时间截至2026年5月6日,公示期满后,将依据《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者超过180日未经营或者停业时间超过180日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其他相关证件”之规定,进行注销处理。
2.现将金普新区2775台存在“年审有效期超期”“营运证超期”等问题的货运车辆信息(详见附件2)予以公示,请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者及时核查并处理相关问题,及时消除货运车辆安全隐患,杜绝违法违规运营。
金普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4月17日
附件: 附件2-金普新区货运车辆问题信息表(2775辆).xlsx
附件: 附件1-金普新区货运经营者问题信息表(1305户).xlsx
责编: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