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柏川)近日,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公布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全国23个地区成为气候投融资试点,其中,金普新区榜上有名。
按照通知要求,各部门应加强统筹协调,高质量建设气候投融资试点。各地在试点过程中如涉及金融改革创新事项,应遵循“一事一议”原则,按程序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
气候投融资试点由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发起,于2021年12月底在全国启动试点申报工作。气候投融资是指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和融资活动,是促进绿色低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形成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强大助力。在有意愿、基础好、代表性强的地方开展试点工作,有助于探索差异化气候投融资发展模式,并在地方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责编: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