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15]1号)文件要求及市建委具体工作部署,我区从2015年2月5日开展了全区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第一阶段工作于3月25日结束。
全区应参加此次资质延续的企业共有34家,实际参加延续的企业24家。这24家企业经审核,人员就位及社保缴纳情况全部符合要求,已形成报告上报市建委。未参加资质延续的10家企业中,有2家企业(大连金港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大连金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明确表示放弃资质,其余8家企业未在限定期限内上报合格的资质延续申报材料。
目前,我区上报的24家园林企业资质延续申请,已经通过省住建厅审批,等待换发新证。未上报的10家企业,省住建厅决定给予1个月的整改期限,超过整改期限仍未上报合格材料的企业将被吊销资质。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