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新区集中受理二级建造师延续工作全部结束
信息时间::201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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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及《关于印发<辽宁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住建注[2014]13号)文件要求及市建委建管处工作部署,我区从2014年10月13日至12月集中受理了区内建筑施工企业的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临时)延续注册申请,期间共受理二级建造师567人次,其中二级临时建造师25人次,现省、市级管理部门复审全部通过,等待分批签发延续注册标识。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