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起停止收取社保卡补换卡工本费
信息时间::20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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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大政发〔2014〕26号)通知要求,并经大连市财政局非税处同意,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据管理中心4月13日下发了《关于停止收取社保卡补换卡工本费及单据上缴的通知》,要求各社保卡业务管理机构自通知下达之日起停止收取社保卡补换卡工本费。 另外,针对定点医疗机构专用的PSAM卡收费还正常收取,如有PSAM卡业务的机构,还需保留Ukey,按照原收费业务流程办理。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