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一开始,我们就来到金州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实习。通过这个实践教学基地的平台,我们学到了不少在学校学不到的知识。”这是在校大学生小范同学于5月12日与我院一位仲裁员交流时道出的学习感受。目前,我院已为多名在校大学生进行了实践教学,并提供了实习机会。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何将书本和课堂上学习到的法学理论、法律条文转化为法律工作中的切实依据,通过实践活动进行锻炼和成长是在校大学生自我提高的一个重要途径。金州新区仲裁院作为大连大学、大连民族学院的实践教学基地为在校大学生们提供良好的实践教学环境和实习条件,积极为前来实习的在校大学生搭建学习平台,使他们能够学以致用,更充分、更深刻地理解法律知识。同学们亲身参与仲裁活动,在立案庭、审理庭进行跟班学习,掌握仲裁员的办案流程和审理技巧;同学们在书记员席上进行庭审模拟记录,学习制作仲裁文书和案卷的装订。此外,新区仲裁院还让仲裁员带实习生到企业、劳动者住所地等处送达法律文书,给实习生们提供一个接触群众、了解群众的机会,引导他们运用一些群众易于接受的工作方式与方法进行办案。
金州新区仲裁院作为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将继续秉承“阳光仲裁”的服务理念,结合自身工作特色,服务好当事人的同时,为在校大学生提供更便捷、更有效的实习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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