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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医保、新农合办理流程及条件

信息时间::20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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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

一、老年人医疗保险

1. 符合条件:户口在大孤山街道辖区内的达到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无其他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农户老年居民。

2. 参保材料: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其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若是低保户人员需额外提供《低保证》及复印件)、相关费用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审核后递交街道一楼行政服务大厅办理。

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

1. 符合条件:户口在大孤山街道辖区内的18周岁以下学龄前、非公立学校、异地就读的非农户未成年人。

2. 参保材料:由监护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其主页和孩子本人页复印件(若是低保户人员需额外提供《低保证》及复印件)、相关费用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审核后递交街道一楼行政服务大厅办理。

上述保险保期为一个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符合条件随时可自愿参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农合)

1. 符合条件:户口在大孤山街道辖区内的农户(未参加其他医疗保险)及未参加被征地人员住院医疗保险的被征地人员。

2. 参保材料: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其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若是低保户人员需额外提供《低保证》及复印件)、相关费用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审核后递交街道一楼行政服务大厅办理。保险保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年末自愿办理。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

1. 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2. 参保材料: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其正反面复印件(18位数)、户口本及其本人页正反两面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审核后填写《参保登记表》,递交街道二楼行政服务大厅办理。

  咨询电话:87515366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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