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元旦以来,我所先后16次组织科室及基层所800余人次,对全区经营、储藏、屠宰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场所开展拉网式工作排查,全面了解我区畜禽产品上市检疫持证情况、屠宰经营情况及违法屠宰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农街道动物产品销售环节
由于目前各涉农街道没有设立畜禽屠宰场点,上市的畜禽产品均没有检疫(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只负责对合法屠宰场点实施屠宰检疫)。
1、猪产品日销售新鲜猪肉85头左右。
2、牛产品日销售新鲜牛肉5头左右。
3、羊产品新鲜羊肉30只左右。
4、禽产品日销售新鲜白条鸡300只左右。
二、城区销售环节
1、猪产品日销售新鲜猪肉产品900头左右。
其中:本区两个集中屠宰场提供300头左右,占全部新鲜猪肉产品的30%,100%持有检疫证明;来自外地新鲜猪肉产品450头左右,占全部猪肉产品的50%,100%持有检疫证明;其他20%为私屠滥宰的生猪肉。
2、牛产品日销售新鲜牛肉12头左右。其中:本区集中屠宰场提供4-6头左右,100%持有检疫证明;其他为私屠滥宰。
3、羊产品日销售新鲜羊肉80只左右。其中:本区集中屠宰场提供2-4只左右,100%持有检疫证明;其他为私屠滥宰。
4、禽产品日销售新鲜白条鸡3200只左右。全部为私屠滥宰。
三、活羊及产品经营场所
1、走访的57家羊肉餐饮店,活羊及产品均无检疫证明,其中13家活羊现宰,日销售达60只。
2、街边烧烤98家,羊产品街边悬挂均无检验证明,部分当街屠宰,日销售达49只。
四、工作措施
1、应尽早争取政府,在涉农街道建立分布合理的畜禽屠宰场(点)。
2、建立有效的畜禽屠宰监督执法机构,增加执法人员和相应执法工具,加强屠宰行业管理。
3、对不同区域的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由政府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有效进行打击。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