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效能,促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根据《进一步清理新区管理委员会各部门行政职权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管委会部门权力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财政局高度重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现有财政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后财政局共保留行政处罚35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力12 项。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召开专题局务会议,逐项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由监督处牵头,明确具体责任人,限定时间节点,形成全局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沟通开展到位。开展自上而下分类梳理、排查和清理,对清理出的各类行政权力、权限,务求对接无误。统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填报格式标准,加强与市财政局的交流与沟通,结合本局权力梳理情况实际,努力做到“权力所属类别统一、权力名称统一、梳理口径统一、实施依据统一、调整意见统一”五个统一,确保每项行政权力事项不重不漏,如实填报。三是审核梳理到位。按照“三定”方案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行政权力和责任为依据,逐项进行排查,彻底自查清理,对梳理过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初审、复审后上报区编办。
今后,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使财政行政权力,坚持依法行政,便民高效,接受服务对象监督,进一步提高财政行政效能,促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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