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的有关精神以及《关于大连市土地储备机构年度融资规模控制卡办理程序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积极协调土地部门向大连市财政局申请本年土地储备融资规模计划。近日,我区2015年度土地储备融资总规模已获大连市财政局批准。
经核准,金州新区2015年度土地储备融资总规模24亿元(含大连市金州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新区将依据本年度土地储备融资控制规模,合理安排、落实符合国家规定的土储项目后续贷款。在本年基金预算收入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土地储备融资贷款将为我区土地整理储备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并能有效推动2015年土地储备工作的进展,为招商引资打好前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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