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根据省、市对低保提标工作相关要求,从2015年7月1日起,金州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具体调整标准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70元提高到610元,提高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10元提高到450元,提高了4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620元提高到700元,提高80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60元,提高40元。按此方案城乡低保提标以后,2015年我区全年保障金支出约为3348万元,每月增加38.2万元。
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是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内容。新区管委会职能部门将认真做好低保提标政策的宣传,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工作流程规范操作,做好已保对象的重新审核、待遇落实和新申请对象按新标准审核审批工作。要进一步做好低保档案的补充管理及数据录入更新工作,确保档案齐全、数据准确、管理到位,确保在7月份按新标准将保障金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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