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13]187号)文件要求,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称“三险”)实行市级统筹。我区根据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完成结余基金上解工作。
金州新区“金保工程”于2015年4月份正式投入使用,新区社保中心于5月份完成将社保收入直接上缴市财政专户工作,我局负责对“三险”基金财政专户结余资金进行测算并足额上缴市财政专户。经测算,“三险”结余基金2.59亿元。根据“三险”基金结余及银行存款实际情况,遵循银行定期存款尽量不损失原则,我区预计10月份完成全额上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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