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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大气十条》让新区天更蓝

信息时间::201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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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气十条》由国务院于2013年9月发布。近两年来,金州新区全力落实《大气十条》,先后制订了蓝天工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空气重污染日应急等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让市民享有更多的蓝天白云。

  为统筹谋划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区成立了由管委会领导亲自挂帅、环保局牵头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新区将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已停止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炼焦、有色、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对化工、石化、造船、冶金等重污染行业逐步转入特定园区发展,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加快拆炉并网,相继完成多家锅炉并网工作;积极推进新能源开发与利用,11万居民用户和1400多家企业用上了清洁能源。

  新区重点实施了大型锅炉房脱硫、大型物料堆场封闭工程、水泥行业环境综合整治等一系列污染防治措施,并试点对石油化工企业和加油站、储油库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进行控制。另外还建立了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机动车污染防治机制,设立了绿标路和绿标区,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行违章处罚;建成了3家12条“简易工况法”机动车环保检测线,去年共检测发放绿标173074张、黄标9235张,报废车辆6000多辆;加快公交车辆淘汰,累计更换458台新能源公交汽车。

  今年,新区将整治549台燃煤锅炉,扩大清洁能源使用规模,对确需保留、不具备“煤改气”条件的燃煤锅炉,依据新颁布的《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治理改造。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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