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办开展新型墙体材料备案证年审工作
信息时间::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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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大连市统一部署,全市2014年办理《新型墙体材料登记备案证书》的墙体材料生产企业需从今年6月中旬至11月上旬向所在地墙改管理部门申报年审,逾期未办理年审企业的《新型墙体材料登记备案证书》将作废。 为认真做好本次年审工作,节能办积极与市节能处和相关企业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年审要求并确保通知传达到位;同时组织经办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定,深入领会和把握文件精神,确保年审工作质量。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