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涉密地理信息成果保密检查工作的通知》(辽测发〔2015〕37号)通知要求,勘测中心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密地理信息成果保密检查工作,本次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工作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一是自查阶段。要求各测绘单位首先进行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生产、使用、保管单位的自查。按照本次保密检查省局文件要求全面进行自查,并对本单位涉密地理信息成果自查情况进行评价。填写《涉密地理信息成果保密自查情况表》逐级上报市局测绘处。
二是抽查阶段。抽查重点是生产、使用数量较多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的单位、地勘行业、参与地理国情普查单位、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交叉使用问题突出及以往工作中发现问题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抽查单位比例不少于自查单位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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