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全面实施几日来,金州区地税局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平稳运行,社会反映良好,为进一步推动“营改增”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熟练掌握,在如下四方面予以明确。
一是明确代开范围。明确代开的两种情况,即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明确代开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区别,可抵扣的代开专用发票,向自然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免征增值税的代开普通发票。
二是明确代开流程。明确代开发票岗和代开发票审核岗的岗位工作内容;明确先制作完税证缴纳税款、补录信息、数据同步、使用国税系统开票、打印盖章等的操作步骤。
三是明确工作要求。明确纳税人需提供的资料;系统自动导入或手工录入的不同内容;需统一使用六联专用发票和五联普通发票开具;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需登录国税开票系统抄报税;明确开具作废,红字发票的注意事项。
四是明确相关政策。明确营改增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明确商品房交易缴纳契税,纳税人持4月30日前开发商开具的营业税发票情况成交价格如何确定;明确判定纳税人二手房交易合同成交价格是否为含税价。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