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2015-2017年)的通知》(大政办发【2015】120号文件)和《关于印发大连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卫基发【2016】2号)文件精神,金普新区82所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于6月30日前已基本完成装修改造工作,目前已进入验收阶段。
根据管委会的职责分工要求,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村卫生室建设的具体情况,2016年7月6日,新区社会事业局医政处工作人员由主管副局长王玮同志亲自带队,对杏树和登沙河街道已竣工的标准化村卫生室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过程中,对个别改造不太完善的村卫生室,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提出解决方案。
下一步,待大连市卫计委相关验收文件下发后,社会事业局将按要求,有计划的对已改造完成的村卫生室进行验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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