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接2013年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我局根据《辽宁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建设指导手册》对局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进行搬迁和改造。
新执法办案中心由办案综合区和办案区组成。综合区设有接警室、值班室、询问室、涉案财务保管室和研判指挥室;办案区设置了人身安全检查室、信息采集室、辨认室、候问室、看守室和6间讯(询)问室。同时,还安装监控设施及录音录像设备,实现在侦查讯问的过程中能够全程录音录像,有效保障了执法办案行为的规范和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彻底摒弃超时羁押、刑讯逼供等违法现象,将现代警务运行模式引入森林公安执法管理工作,为森林公安执法办案过程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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