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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强化建材水泥行业安全监管 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信息时间::20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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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4日,金普新区安监局召开了全区建材水泥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议。会议就落实《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提出了相关要求。金普新区安监局相关处室、相关街道安监站和11家水泥生产企业安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部署了建材水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各水泥生产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工作“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汛期生产、严防触电、有限空间作业、清理水泥储存罐和检维修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各项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做在前面,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和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确保我区水泥行业安全生产。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水泥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并提出五点工作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三是加强用电设施安全管理,特别是汛期用电安全监管工作。四是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和清理水泥储存罐等安全生产工作。五是认真落实检维修作业制度,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会议强调水泥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全区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深刻吸取长兴岛天瑞水泥厂“4.1”事故教训,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切实肩负起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立即开展水泥行业安全专项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以“将隐患当做事故”的态度,将事故隐患消灭于未然。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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