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环保局发布消息,明确年底前,我市将采取管控措施并继续实施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以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如果到期还不报废黄标车,将被强制注销。
加强管控措施 倒逼黄标车全面淘汰
近日,大连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五十六次常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大连市淘汰黄标车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要采取措施,倒逼黄标车年底前全面淘汰。对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予以强制报废;机动车所有人应按期将机动车交售给取得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处理,并将报废淘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对于黄标车和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的新车注册等相关业务;对于逾期来办理注销的黄标车,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年底前予以强制注销。
提高部分补贴标准 鼓励主动报废黄标车
申请淘汰黄标车补贴的条件:本办法实施前,在本市注册登记,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组织等。报废的车辆(不含非强制报废车辆),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非因交通事故等导致报废;自2013年1月l日至2016年12月31日前报废的本市籍“黄标车”;将报废的黄标车交售给大连市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回收网点。此外,未从事过营运的私家轿车、小型客车、微型客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没有强制报废期限。今年将提高淘汰重型和大型车辆的补贴标准,根据注册登记时间不同,对尚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黄标车实施资金补贴。如报废2006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2100O元;报废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的,每辆补贴24000元;报废2008年1月1日后的,每辆补贴27000元;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对集装箱车每辆分别追加8000元、10000元和12000元。
熟知补贴流程 不走冤枉路
据悉,车主可在大连市环保局(www.epb.dl.gov.cn)自行查询是否属于黄标车,然后按照具体的补贴流程操作。首先,携带的材料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车辆行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车主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营运车辆需提供营运车辆销车证明。车主携带以上材料到联合审核打印窗口打印《大连市淘汰“黄标车”补贴申请/审批表》,确认信息无误签字后递交审核窗口;其次,将车辆、相关材料和《大连市淘汰“黄标车”补贴申请/审批表》给大连市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回收网点进行拆解。相关单位按程序进行车辆报废手续,并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和《报废汽车同收证明》;最后,车辆报废完毕,经过审查补贴申领后,通知车主领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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