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中心开展抵押权人单方申请注销抵押登记业务
信息时间::201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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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房屋登记中心于近期开展了由抵押权人单方申请注销抵押登记业务(抵押权人提供还款证明等其他材料)。该业务实行后,注销抵押登记由原来的需要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办理,变为由抵押权人一方申请办理即可。避免了百姓、企业在与银行、房产之间奔波跑腿而产生的矛盾,减少办事环节,减轻了群众负担。下一步,随着新区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开展,将更大程度上的方便百姓办理房产、土地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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