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金普新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加强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管理、规范系统运行,同时对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制作、发布、接收与传播,审批权限、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新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设在新区气象局,由新区应急办和新区气象局共同管理,新区气象局主要负责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新区管委会或其授权机构统一通过新区预警发布中心对外发布信息。
《办法》强调,新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新区各预警管理部门要各尽职责,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做好相应类别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评估工作,准确完成与预警发布中心的对接工作,新区气象局要充分利用有效技术手段,将预警信息快速、及时、准确地传播给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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