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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树街道:家庭农场的推广及兴起

信息时间::201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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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以农户家庭为生产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者流转的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家庭农场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坚持了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特别是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对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发展现代农业具有积极的引领作用。当前,家庭农场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已经成为引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
 
  家庭农场作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的重要牵动力量,正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当前主要是鼓励发展、支持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规范、促进其健康发展。我街道充分认识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指导,落实扶持政策,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家庭经营主体地位的基础上,鼓励承包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成立家庭农场,确保家庭农场健康、有序、快速、规范发展。
 
  杏树街道积极响应农委号召,今年共上报备案家庭农场三家,分别为金州区杏树祥盛家庭农场、金州区杏树由由农业家庭农场、金州区杏树瑞农家庭农场,街道积极督促家庭农场企业签订规范性流转合同,实现家庭农场规范化监督管理。实现土地流转800余亩,经营规模从120亩到500亩不等,经营项目从家禽、牲畜饲养到果树、苗木种植。街道现已建立家庭农场初始登记制度,以后将继续开展家庭农场主培训,建立完善的家庭农场备案制度。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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