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普新区召开进一步调整城市建设管理职能工作会议,今后,由金普新区城乡建设局行使的城市建设职能及部分公用事业管理职能将由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使。
去年,随着新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新区已分批次将城乡规划、建筑业、房地产业、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物业等12大方面582项执法权限下放给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使执法效能和城市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目标。为进一步加强并理顺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城市执法工作,实现城市建设、管理和执法工作的进一步融合,今年,新区又对部分城市建设管理职能做了进一步调整——新区城乡建设局此前行使的城市建设职能及燃气、供热、供水等公用事业管理职能,全部移交新区城管执法局,由新区城管执法局行使这些职能。
目前,新区城管执法局新增设项目处和公用事业处两个部门,新区供热办也已划归该局,调整所设职能、机构、编制和人员的承接划转工作均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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