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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金普新区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情况统计

信息时间::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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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新区共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126户、8337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081户、3936人,占非农业人口总数的0.71%;农村低保对象3045户、4401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2.00%。
本月发放城乡保障金421.85165万元,其中,城市保障金230.41995万元,月人均救助额585.42元;农村保障金191.4317万元,月人均救助额 434.97元。
截止2017年3月份,新区累计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263.90335万元,其中,城市保障金693.22515万元,农村保障金570.6782万元。城市累计人均救助额586.34元,农村累计人均救助额432.76元。
一、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情况
(一)城市:城市低保对象人数较上月有所减少,当月新增低保对象37人,退出低保对象42人,净减少5人。
(二)农村:农村低保对象人数较2月有所增加,当月新增低保对象53人,退出低保对象34人,净增加19人。
3月新区城乡低保对象人数较2月共增加14人,增幅0.17%。
二、保障人数构成情况
(一)城市保障对象按人员年龄划分:老年人1374人,占保障总人数的34.91%;成年人2107人,占保障总人数的 53.53%,(其中,在职人员32人,占保障总人数的0.813%、灵活就业人员288人,占保障总人数的7.32%、登记失业人员707人,占保障总人数的17.96%、未登记失业人员2107人,占保障总人数的53.53%);未成年人440人,占保障总人数的 11.18%。
(二)农村保障对象按人员年龄划分:老年人1451人,占保障总人数的32.97%;成年人4173人,占保障总人数的94.82%;大中专、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和学前儿童为380人,占保障总人数的8.63%(其中,大中专校学生,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学生346人,占保障总人数7.86%,学前儿童34人,占保障总人数的0.77%)。
三、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额情况
3月份,新区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额为585.42元,较上月人均救助水平(585.26元),增加0.16元/月•人。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水平为434.97元,较2月人均救助水平(432.61元),增加2.36元/月•人。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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