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新区共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132户、8336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081户、3926人,占非农业人口总数的0.71%;农村低保对象3051户、4410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2.00%。
本月发放城乡保障金423.4512万元,其中,城市保障金231.7013万元,月人均救助额590.17元;农村保障金191.7499万元,月人均救助额 434.81元。
截止2017年4月份,新区累计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687.35455万元,其中,城市保障金924.92645万元,农村保障金762.4281万元。城市累计人均救助额587.4元,农村累计人均救助额433.27元。
一、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情况
(一)城市:城市低保对象人数较上月有所减少,当月新增低保对象50人,退出低保对象60人,净减少10人。
(二)农村:农村低保对象人数较3月有所增加,当月新增低保对象43人,退出低保对象34人,净增加9人。
4月新区城乡低保对象人数较3月共减少1人,减幅0.01%。
二、保障人数构成情况
(一)城市保障对象按人员年龄划分:老年人1351人,占保障总人数的34.41%;成年人2113人,占保障总人数的 53.82%,(其中,在职人员32人,占保障总人数的0.815%、灵活就业人员291人,占保障总人数的7.41%、登记失业人员709人,占保障总人数的18.06%、未登记失业人员1081人,占保障总人数的27.53%);未成年人459人,占保障总人数的 11.69%。
(二)农村保障对象按人员年龄划分:老年人1452人,占保障总人数的32.93%;成年人4182人,占保障总人数的94.83%;大中专、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和学前儿童为379人,占保障总人数的8.59%(其中,大中专校学生,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学生344人,占保障总人数7.80%,学前儿童35人,占保障总人数的0.79%)。
三、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额情况
4月份,新区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额为590.17元,较上月人均救助水平(585.42元),增加4.75元/月•人。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水平为434.81元,较3月人均救助水平(434.97元),减少0.16元/月•人。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