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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金普新区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情况统计

信息时间::201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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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新区共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083户、8275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051户、3888人,占非农业人口总数的0.71%;农村低保对象3032户、4387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2.00%。
本月发放城乡保障金417.02495万元,其中,城市保障金228.22545万元,月人均救助额587元;农村保障金188.7995万元,月人均救助额 430.36元。
截止2017年5月份,新区累计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104.3795万元,其中,城市保障金1153.1519万元,农村保障金951.2276万元。城市累计人均救助额587.32元,农村累计人均救助额432.69元。
一、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情况
(一)城市:城市低保对象人数较上月有所减少,当月新增低保对象25人,退出低保对象63人,净减少38人。
(二)农村:农村低保对象人数较4月有所减少,当月新增低保对象47人,退出低保对象70人,净减少23人。
5月新区城乡低保对象人数较4月共减少61人,减幅0.73%。
二、保障人数构成情况
(一)城市保障对象按人员年龄划分:老年人1391人,占保障总人数的35.78%;成年人2131人,占保障总人数的 54.81%,(其中,在职人员22人,占保障总人数的0.566%、灵活就业人员277人,占保障总人数的7.12%、登记失业人员688人,占保障总人数的17.7%、未登记失业人员1144人,占保障总人数的29.42%);未成年人366人,占保障总人数的 9.414%。
(二)农村保障对象按人员年龄划分:老年人1440人,占保障总人数的32.82%;成年人4152人,占保障总人数的94.64%;大中专、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和学前儿童为383人,占保障总人数的8.73%(其中,大中专校学生,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学生344人,占保障总人数7.84%,学前儿童39人,占保障总人数的0.89%)。
三、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额情况
5月份,新区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额为587元,较上月人均救助水平(590.17元),减少3.17元/月•人。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水平为430.36元,较4月人均救助水平(434.81元),减少4.45元/月•人。
四、城乡居民临时救助情况
5月份,新区城乡临时救助共救196人(户),支出临时救助金68.0010万元,其中,医疗救助136人、占救助的69.39%,其它救助57人、占救助的29.08%。
全年累计救助196人户,支出救助资金68.0010万元。其中,临时救助的城乡困难居民家庭类型组成为,低保家庭12人(户)、占6.12%,低收入家庭184(户)、占93.88%。

 


 

责编: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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