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农村专职环保员制度及补助费管理办法》(大环发[2013]258号)与《金普新区农村环保员考核办法(试行)》要求。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专职环保员法律素养、责任意识。新区环保局近期在金普新区环境监察大队四楼会议室召开了金普新区环保员培训会,对原金州新区的七个涉农街道环保员(69人)进行了集中培训。
会上,新区自然环境保护管理处李海燕主任做了重要讲话,强调了农村环保员前期培训考核和工作职责的重要性,同时对农村环保员合同签订与意外险问题进行讲解。之后由机动车污染管理所许猛同志、自然环境保护管理处王旭东同志、环境监察大队王天津同志、法规处朗明同志就机动车检测、排污申报及排污费征收、小黑山及水源地保护、对环境监察工作的基本概念、环境监察大队主要职责、环境监察机构主要任务、执法依据、如何开展好现场的执法检查以及环保法律法规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培训与讲解。随后,组织各涉农街道环保员进行了考核并考试,由自保处同志进行监考阅卷,考核完毕成绩全部合格。
本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农村专职环保员业务及理论水平,提高了环保员对履行职责及任务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使我区环保员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上有了更坚实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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