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开展2017年度测绘资质单位档案和保密管理复核工作
信息时间::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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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测绘资质单位档案和保密管理复核工作的通知》(辽测发〔2017〕47号)和大连市规划局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我辖区内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档案和保密管理复核工作,勘察测绘中心要求各资质单位按照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将相关材料备齐,于6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金普新区勘测中心,由勘测中心在8月10日前将初审意见汇总,统一上报市规划局。市、区测绘主管部门将于9月至10月对复核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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